【本文由“南山”推荐,来自《农村很多人村里一套房子,城里一套房子,大部分有私家车之类,也是十八大以后的事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农村集体合作社不仅仅是集体经济组织,也是农村互助救济组织。49年刚解放时,毛主席搞互助合作运动,是为了解决农村出现的两极分化问题和农村最困难群体的生存问题。当时家里有劳力,有一定生产资料的农户,是反对搞集体化的,都不愿参加互助组,合作社。他们都想着自己发财,还想着买走困难户手中土地,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。农村中鳏寡孤独,老弱病残的困难户支持集体化。没有互助组,合作社,这些人没法生存,土改分到手的土地也会被富裕农户通过债务夺走。当时政府也是一穷二白,无力帮助救济农村中大量的贫困农户。为了防止农村出现两极分化,为了保障农村最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条件,为了农村社会的稳定,集体化是当时唯一正确的道路。在集体化时代,农村是普遍贫穷,但没有劳动力的困难家庭,多数情况下还能有口稀粥喝,不至于饿死。当国家工业化取得一定成果后,国家能够拿出一定的财力救济农村最困难的家庭时,生存不再是农村的首要问题,经济发展成为首要问题。用包产到户的方法促进农民生产积极性成为可能,集体化的历史任务也就完成了。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只是适应了当时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,应该与集体化一样,也是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。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更加市场化,包产到户制度也会消亡。